第三十二章:【王爷,请走开,我要挣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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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林府》两字,看来是这座宅子的名字。往里走去,里面很大,也很美,林歌现在没心情慢慢欣赏,只想快点回房换身衣服,喝点热水。还好房间不远,立马又有两个丫环上来一起拥着林歌回房,帮着一起给林歌换了身衣服,还端来一碗姜汤林歌喝了。 等林歌喝完姜汤躺在床上,边上的那个之前的丫环又在那自责的说话,林歌现在还没有接受记忆,就让她们一起出去了,她决定收了记忆再说。 “一一,把原主记忆传给我吧”林歌跟一一沟通道;“好的,宿主。”一一说完就把原主记忆传给林歌了。 原来原主也叫林歌,现在是唐朝,这也是个书本里的小世界。原主家世代经商,到了她爹这一代就得了原主这么一个女儿,而她爹非常有头脑,只差一点就可以成为皇商,这样原主就可以嫁到一户好人家。虽然她们家很有趣,但是这个时候商人的地位是不高的,所以她爹努力想成为皇商。而原主也很争气,也很有商业头脑,从小就暗地里跟着她爹做生意,学到一身本领。 按说原主这样有钱,又有头脑,应该过的很好,结果就碰到个‘陈世美’。原主平时出门都是豪车接送,穿的是绫罗绸缎,就被有心人记在心里,并且四处打听,在知道原主是林家的大小姐之后就动了心思。今天的落水就是原主一切悲剧的起源,原主今天是出门游玩,结果被人推下了水,后面被宁嘉晟救起,二人有了肌肤之亲,加上宁嘉晟